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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汇理永乐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3个月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对于每份基金份额,3个月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3个月持有期起始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月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月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月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基金份额的3个月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3个月持有期到期日(含当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3个月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3个月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2)本基金暂不开放转换业务,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基金业务的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该业务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和直销网上交易投资人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个人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机构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已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进行交易要受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申购数量限制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注:1、单位:人民币元。

  2、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3)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份。

  4.2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最短为3个月,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约定的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且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

  (2)适用销售机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3)适用投资者

  农银永乐3月持有(FOF)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可投资该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4)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需增开交易账户(已在上述销售机构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5)申购方式和申购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上述销售机构开办本业务的有关规定,指定银行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并与上述销售机构约定申购周期和申购日期。

  (6)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7)申购金额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单笔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为100元。

  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单笔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以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8)交易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4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9)变更与解约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办理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解约的生效日遵循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0)业务规则

  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销售机构当地的销售网点或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11)重要提示

  1)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规则以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若上述基金处于暂停申购期间,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亦会同时暂停。

  3)本公司旗下所管理的基金中,均已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此项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2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T+3日内(T 日为开放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第三个工作日,在指定网站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投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站(www.abc-ca.com)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895599)进行查询。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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