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0-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收到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杨子平、毛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杨子平、毛崴:
2020年6月30日晚,经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提议,大连圣亚公司董事会以公司出现紧急情况为由,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提议罢免公司总经理。我局关注到董事会召开的紧急情况理由并不充分且引起公司众多职工情绪不稳定,我局已收到近200名公司员工联名发出的《大连圣亚全体员工严正声明》。为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我局以电话和书面函件形式要求董事会主要负责人杨子平、新任董事毛崴来我局进行监管谈话,并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告知你们,但你二人拒绝配合我局的监管工作,一直未到我局进行谈话,也未通过其他方式说明相关情况。你二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你们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力和履行董事职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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