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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7,336,50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1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47 号文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6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0,060万股,并于2017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4名股东,分别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晟控股”)、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实业”)、徐旭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旭成投资”)。该部分限售股合计337,336,504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将于2020年7月10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00,6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59,000,000股,无限售股条件流通股为41,600,000股。

  2、2018年7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21,663,496股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7,336,5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3,263,496股。

  3、2018年9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63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公开发行4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2,000.00万元。公司发行的“旭升转债”自2019年5月2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转股金额为22,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740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0,600,74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7,336,5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3,264,236。

  4、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旭升转债”转股金额为30,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010股。截至2019年9月30日,累计共有52,000元“旭升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750股。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0,601,75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7,336,5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3,265,246股。

  5、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旭升转债”转股金额为20,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673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72,000元“旭升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2,423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0,602,42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7,336,5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3,265,919股。

  6、2020年2月4日,因“旭升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旭升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旭升转债”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0年2月27日)收市后,累计面值人民币417,488,000元“旭升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4,102,796股,其中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7日期间,累计转股数量为14,100,373股。截至2020年2月27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14,702,79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7,336,5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7,366,292股。

  7、2020年5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7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2,335,686股。发行完成后,截至2020年6月9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47,038,48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9,672,19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7,366,292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400,600,000股变为现在的447,038,48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9,672,19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7,366,292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7,336,50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10日。

  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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