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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庞锡、何鹏程、于海峰等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19年10月25日和2019年11月11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离职的激励对象(庞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2020年4月3日和2020年4月28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名离职的激励对象(何鹏程、于海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26日、2020年4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2020-012)。

  (二)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13日、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45日,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庞锡、何鹏程、于海峰等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约定,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庞锡、何鹏程、于海峰等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上述3人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其他激励对象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730,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号:B882957731),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7月8日完成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4,660,000股变更为244,550,000股,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对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并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注销安排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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