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赵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赵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召开前,赵笛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四日
附件:
赵笛先生个人简历
赵笛先生: 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具有10年财经媒体从业经验,后历任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主任,武汉当代弘明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融资总监。已取得深交所董秘资格证。
截至公告日,赵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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