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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0-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以下简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一、部分理财产品赎回的主要情况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和2020年1月17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华达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于2019年9月29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和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佛山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2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进行了赎回,其中赎回募集资金本金合计5,2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669,018.85元;赎回自有资金本金合计12,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1,436,254.79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自2020年4月3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7,200万元。

  三、购买上述理财产品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和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保障资金本金。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如下:

  1、市场风险:如果在产品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产品成立之初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公司获得的实际收益可能低于预期收益;

  2、流动性风险:在产品期限内,如果公司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4、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产品项下对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产品收益延期支付;5、不可抗力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可能致使产品面临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上述购买理财产品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也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对暂时闲置的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若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总金额为45,300万元,均为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除上述赎回及购买的理财产品外,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六、备查文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华达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佛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回单。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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