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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说明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0-045号

  证券代码:112805    证券简称:18中联 01

  证券代码:112927    证券简称:19中联 01

  证券代码:149054    证券简称:20中联 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54号)以及香港联交所核准,于2010年12月23日,发行869,582,800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2011年1月5日,公司全额行使130,437,400股H股的超额配售权,并于2011年1月13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合计1,000,020,200股,募集资金总额14,980,302,596港元。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说明。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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