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0-058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一冶受让株冶公司清水塘生产区相关资产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同意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冶”)出资人民币20,552.44万元,受让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集团”)合法拥有的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生产区内的部分机器设备及相关构筑物,主要包括区域内锌焙烧厂、锌浸出厂、锌电解厂、锌成品厂、铅冶炼厂、稀贵冶炼厂、动力厂、技术中心、电力自动化中心、质量检测中心及铁路系统资产等(以现场踏勘实物为准)。
2.受让株冶集团上述资产后,中国一冶依照与株冶集团合同约定对相关资产进行拆除,并将拆除后的资产出售给意向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交易各方遵循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业务不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国文清、张兆祥、林锦珍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四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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