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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公告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20-03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持有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从17.23%下降至16.23%。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收到新湖集团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说明》,新湖集团自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7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8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备注:

  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湖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2,67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3%;其持有的股份被质押数为300,246,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2.27%,占公司总股本的15.11%。本次权益变动后,除前述质押情况外,新湖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新湖集团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以及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2020-02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中新湖集团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757,5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29%,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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