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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仁道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仁道和”)。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子公司天仁道和融资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12个月之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天仁道和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额度与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天仁道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迎宾南街1号院

  法定代表人:吴佩芳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18日

  经营范围:销售非金属矿石、铁路机车车辆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汽车配件、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矿产品、金属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销售高速列车粉末冶金制动闸片;技术检测;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生产高速列车粉末冶金制动闸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天仁道和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7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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