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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826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140.7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6.2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824,457,375.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89,771,172.00元,募集资金净额734,686,203.00元。

  截止2017年10月3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7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612,302,567.05元。

  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风塔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8,307.55万元(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和活期存款利息用于新项目“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变更募集资金占配套募集资金总金额的比例为11.31%。该变更公告已于2018年9月29日披露,公告编号2018-089。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详见本报告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1月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ZA16303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11月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资金款项合计17,257.75万元。其中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4,138.83万元,6.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8,394.90万元,6.0MW、3.0MW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2,408.22万元,风塔生产建设项目2,315.80万元。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2,577,500.00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信息文件中披露情况一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原募投项目“风塔生产建设项目”已终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风塔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8,307.55万元用于新项目“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

  2、“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对应具体投资项目,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该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根据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截止至2018年8月23日,新厂区基建主体已基本完工,但公司募投建设涉及基建施工,规划设计、招投标事项周期较长,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受相关工作滞后的影响,相应配套项目尚未完工;其次,为继续保持公司技术、工艺的先进性,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对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进行优化,主要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及调试周期相对较长。鉴于以上原因经公司审慎研究后,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决定将募投项目“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6.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6.0MW、3.0MW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18年8月调整至2019年12月。该事项同时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公告编号2018-078)

  “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6.0MW、3.0MW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于2019年3月建设完成。未达到预期效益的原因如下:

  1、由于目前各项目尚处于投产第一年,从投产至全面达产尚需时间,产能利用率提升需要一个过程,目前上述项目还未达到满负荷生产。

  2、随着募投项目完成,主要原材料价格相比公司上市材料首次申报时(2016年6月)对募投项目资金需求进行分析时已上涨较多,人工成本明显增加且各项固定费用增长较快,项目毛利率较预计毛利率下滑较多。预计随着未来项目逐步达产和产能逐步释放,项目的效益将得到逐步提升。

  3、随着技术升级,西门子等大客户不断推出更大兆瓦的新机型以替换原有成熟的小机型产品,3.0MW风电转子房、定子段的客户订单下降,大兆瓦风电机组产品需求旺盛。由于风电机组生产线的主要设备具有很好的通用性,综合考虑客户订单和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生产设备的利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6.0MW、3.0MW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主要用于辅助生产大兆瓦风电设备,以应对客户方风电设备订单需求。

  4、2020年1-3月主要受新冠疫情影响,上述项目产能的释放不及预期。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内容主要包括:为确保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二次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次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扩大至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000.00 万元(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议案内容主要包括:1、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2、为了盘活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拟累计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详细情况已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收回。2020年1-3月,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其他用途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3.0MW、6.0MW 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和“6.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公司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

  其中,“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45,890,839.33元,占前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6.25%;“3.0MW、6.0MW 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转出节余募集资金25,134,126.57元,占前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3.42%;“6.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转出节余募集资金58,926,654.39元,占前次实际募集资金的8.02%。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对部分设备型号及数量进行了优化;同时,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计降低项目实施费用;以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详细情况已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9-008、2019-009、2019-010、2019-014、2019-065、2019-066、2019-070、2019-072。)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行业标准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公司对产品质量、工艺标准、生产安全及环保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车间基建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但该项目涉及环保规划周期较长,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受相关工作滞后的影响,相应的配套项目尚未完工;其次,“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工艺要求较高,自动化装备投入较大,安装调试时间有所延长。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审慎研究后将募投项目“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延期至2020年6月。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0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

  1、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风塔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8,307.55万元(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和活期利息用于新项目“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变更募集资金占配套募集资金总金额的比例为11.31%。该变更公告已于2018年9月29日披露,公告编号2018-089。

  2、“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于2019年3月结项,“6.0MW、3.0MW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于2019年3月结项,“6.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于2019年10月结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12,995.16万元(含利息及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0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

  1、上述对照表中效益均为净利润口径,与承诺效益计算口径一致。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6.0MW、3.0MW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6.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 在项目建成后年平均税后利润分别为6,822.00万元、3,957.00万元、9,992.00万元。在测算预期经济效益时,计算期的投产第一年生产负荷为70%,截止2020年3月31日,“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与“6.0MW、3.0MW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投产1年,预期承诺效益分别为4,775.40万元、2,769.90万元,“6.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投产5个月,预期承诺效益为2,914.33万元。

  3、各募投项目根据实际产品产量需求,生产产品可互相调剂,故无法计算出各项目的实际产能利用率。

  4、“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6.0MW、3.0MW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6.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分别于2019年3月、2019年3月、2019年10月建设完成。2019年计算实际效益从各项目建设完成次月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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