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上接C75版)

  (上接C75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从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看,存货的周转率都是偏低的。由于设备价值较高,生产周期较长,导致了期末存货余额较大,存货周转率偏低,与公司实际业务相符,具有合理性。

  (2)结合在手订单、期后存货成本结转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补充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原则及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的规定,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依据可变现净值结合库龄对在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尚未签订合同的在产品项目,即无合同对应的在产品,以其同类产品的预计售价结合在产品库龄进行可变现净值的确认。

  二、在手订单情况

  截止问询函下发日,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涉及公司橡胶装备系统、合成橡胶材料等产品,现有的库存在保持合理库存的基础上满足了市场销售的需要。

  三、期后存货成本结转情况

  截止问询下发日,公司存货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同行业可比公司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从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看,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比例都要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所有在产品进行了减值测试,减值测试以客观事实为基础,计算可变现净值的过程清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理、充分。

  会计师回复:

  针对公司上述问题,结合2019年度审计、本次专项核查,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软控股份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进行了评估;

  (2)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并结合企业同期数据、同行业数据分析合理性;

  (3)获取期末在产品余额明细表,结合本年度的新签订单和验收订单,分析在产品的数量变动是否与订单的签订和验收情况相匹配;

  (4)结合对期末在产品的监盘、以及客户现场走访,核实合同的执行情况、存货的外观形态以及物理形态是否正常;

  (5)获取软控股份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检查是否按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6)对于有合同直接对应的在产品,将其与合同价格进行比较;对于无合同直接对应的在产品,以其同类产品的预计售价结合在产品库龄进行可变现净值的确认;

  (7)获取在产品库龄明细表并结合软控股份在产品进销存情况进行分析复核以确定其准确性;

  (8)与管理层和治理层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和结果进行了讨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关于存货周转率的合理性说明符合软控股份的实际情况;

  (2)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规定。

  7、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余额5.4亿元,同比增长34%。请你公司向我部报备前五名预付款公司名称,结合你公司采购合同约定付款情况、期后结转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期末预付款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截止2019年末,公司前五名预付款公司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主要从事轮胎橡胶行业的应用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以及数字化装备制造,为轮胎橡胶制品生产企业提供全面的机电一体化、自动化、信息化解决方案。由于部分自动化系统集成项目和装备设备产品价值较高,根据行业惯例,在签署销售合同中均约定由客户先预付一定比例的货款,预收款比例一般为合同金额的30%。同时公司项目启动后,公司组织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对合作供应商会有一定的预付款。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从上表可以看出,以上供应商在当期陆续开始结转,并逐步产生新业务,各家结转的程度可能受疫情影响、货物品类、项目进度等因素影响有所不同。公司对供应商的预付账款是基于公司业务产生的正常生产经营性预付货款,是真实合理的。

  会计师回复:

  针对公司上述问题,结合2019年度审计、本次专项核查,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采购付款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测试运行有效性;

  (2)获取预付账款科目明细账,了解重大明细项目款项性质;

  (3)检查大额预付款的供应商合同、采购订单、发票、付款审批单及银行付款单据等相关文件;

  (4)结合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分析预付款项的合理性;

  (5)对大额预付款项实施函证程序,对回函进行核对复核。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关于预付款项情况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8、报告期内,你公司主营业务橡胶装备系统、合成橡胶毛利率分别为27.73%、14.15%,请你公司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毛利率情况、营业成本分析,补充说明橡胶装备系统、合成橡胶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与公司对比如下:

  橡胶装备系统业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如上表所示,公司橡胶装备系统业务毛利率处在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的区间范围内。相比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业务范围较广,产品涵盖包括上辅机、小料配料称量系统、内衬层系统、裁断机、成型机、硫化、检测及自动立体库设备等在内的轮胎制造过程中各环节所需的生产设备,可为下游轮胎制造企业提供整个生产线的交钥匙工程,不同产品毛利率有所差异,对整体毛利率有所影响。

  合成橡胶材料业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如上表所示,公司合成橡胶材料业务毛利率处在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的上区间范围内。相比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毛利率较高,主要受公司合成橡胶材料业务分为工业用橡胶和医用橡胶,其中医用橡胶毛利稍高。

  二、营业成本分析

  橡胶装备系统业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如上表所示,橡胶装备系统业务规模各年有不同程度的变化,但是产品成本结构较为稳定,各年毛利率水平变化趋势较为平稳。

  合成橡胶材料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如上表所示,合成橡胶材料业务规模各年变化较为明显,主要是合成橡胶材料受外部天然胶价格市场变化影响很大。

  会计师回复:

  针对公司上述问题,结合2019年度审计、本次专项核查,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业务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有效性的测试,并对重要的控制点执行了控制测试,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分析主营业务橡胶装备系统、合成橡胶的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及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是否异常,是否与市场价格变动一致;

  (3)分析公司经营环境和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净利率的变化情况,结合经营模式、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等,判断公司净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获取项目成本明细表,检查企业SAP系统中成本归集设置,分析系统参数设置是否合理;

  (5)对收入、成本进行截止性测试,检查毛利率会计核算是否准确。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主营业务橡胶装备系统、合成橡胶的毛利率、营业成本数据合理。

  9、报告期末,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62亿元,其中由于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1.5亿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过程,期后结转情况,相关资产确认条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资产减值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过程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其中,适用所得税税率25%的子公司,确认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其中,适用所得税税率15%的子公司,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其中,适用所得税税率12.5%、5%的子公司,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期后结转情况:2020年一季度报告,递延所得税资产1.59亿元,较年初1.62亿减少0.03亿元,坏账准备冲回了1,276万元,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也一并进行转回。

  (3)《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规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2019年年报,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的规定,在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根据各子公司适用的税率,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师回复:

  针对公司上述问题,结合2019年度审计、本次专项核查,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与递延所得税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评估;

  (2)执行检查、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复核软控股份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3)复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4)结合期后结转情况,判断递延所得税计提是否恰当。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管理层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相关判断及估计合理,相关资产确认条件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10、报告期内,你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审批额度合计10亿元,相关担保额度公告披露日期自2015年4月11日至2017年8月9日,担保期3年,报告期末你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对外担保审批后的进展情况,期末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的原因。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一直是公司多年的销售策略,针对上述业务模式,公司董事会每一会计年度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开展业务的具体额度,并根据公司关于回购业务的管理规定规范开展具体的业务,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总额度内具体决议公司可为符合金融机构授信条件的用户提供回购担保,具体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责任承诺、租赁设备取回、回购金额标准、回购设备清单、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生效条款、回购义务等。

  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销售业务回购担保总额管理的议案》,根据2015年度公司业务预计情况,拟确定新开展销售业务的回购担保总额合计为100,000.0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额为2,330万元,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10,367万元。

  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销售业务回购担保总额管理的议案》,根据2016年度公司业务预计情况,拟确定新开展销售业务的回购担保总额合计为100,000.0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额为6,913万元,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11,346万元。

  公司2017年1月1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销售业务回购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2017年度公司业务预计情况,拟确定山东元丰开展销售业务的回购担保总额合计为不超过20,000万元;公司2017年5月19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销售业务回购担保总额管理的议案》。根据2017年度公司业务预计情况,拟确定新开展销售业务的回购担保总额合计为100,000万元。由此,2017年回购担保授权总额为120,00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额为4,040.87万元,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12,718.12万元。

  截止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所有融资租赁业务皆已实施完毕,因此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自2015年至公告日销售业务回购担保额度的审批程序进行核查,均提报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对每一笔融资租赁销售合同进行审核,均在销售业务回购担保额度内开展,并发布公告对外披露。经核查,公司开展回购担保销售业务的审批程序、对外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可以有效控制风险。

  11、报告期内,你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37亿元,同比增长66%,其中支付保证金3.7亿元,同比增长114%。请你公司结合保证金对应经营项目,补充说明支付保证金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支付保证金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本期保证金较上期增加1.97亿元,其中,国外信用证支付增加,信用证保证金较上期增加1526万元;招投标保证金较上期增加2137万元;其他保证金增加1.63亿元,其他保证金中票据池托收监管资金1.36亿元,本期应付票据开票增加,2019年末应付票据金额为5.19亿元,期初余额为3.52亿元。

  公司本期保证金较上期有较大增幅,主要是由于票据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增加所致。公司本期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国外信用证支付采购款较上期有大幅增加,期末应付票据金额为5.19亿元,期初余额为3.52亿元,承兑保证金也会随开票金额的增加而增加。

  会计师回复:

  针对公司上述问题,结合2019年度审计、本次专项核查,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货币资金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2)访谈资金部相关人员,获取公司相关审批决议、支付审批单等资料,分析报告期内支付款项增加,特别是保证金增加的合理性;

  (3)获取保证金明细表,核对总账和明细账加计数是否相符;

  (4)检查相关银行承兑汇票的协议、银行授信审批文件、相关保证金合同、银行存款协议、定期存单、付款水单等资料,判断资金支支出的真实性;

  (5)将保证金账户对账单与相应的交易进行核对,检查保证金与相关债务的比例和合同约定是否一致;

  (6)取得被审计单位银行对账单,并与银行回函结果核对是否一致。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及支付保证金同比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符合软控股份的实际情况。

  12、报告期内,你公司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更换审计机构的具体原因,公司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在相关事项上存在重大分歧。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作良好,在相关事项上不存在重大分歧。

  2019年11月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自2014年至2017年一直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具有较强的专业团队和执业能力,具有广泛的客户基础,能结合行业及公司业务特点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审计团队位于青岛,相对地域跨度小,日常业务和沟通方面更为方便,因此为更好的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讨论,提议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通过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2019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核查,通过对前聘会计师事务所交接工作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进行了重点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兴华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