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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布创业板上市委 第一次审议会议公告

7月13日审议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发行人首发申请

  

  本报记者 姜 楠

  7月8日,深交所发布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第一次审议会议公告,定于2020年7月13日审议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家发行人首发申请以及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申请。

  为确保注册制实施前后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根据《关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实施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等要求,深交所基于在审企业在证监会的审核顺序和已有审核成果,按照注册制审核程序和规则,有序开展在审平移企业的审核工作。对于证监会审核过程中已通过初审会且初审会意见已落实的在审企业,近期将陆续安排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审议;对于前期已通过初审会但初审会意见未落实的或者需要补充披露的,将要求发行人及中介机构予以落实后有序安排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审议。对于其他在审平移企业,也将在前期审核成果基础上同步推进审核进程。

  同时,深交所全力开展新申报企业的受理及审核工作,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出首轮问询。

  创业板上市委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参与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对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和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上市委审议后,深交所结合上市委的审议意见,出具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深交所审核通过的,将审核意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报证监会注册。

  接下来,深交所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坚持“开明、透明、廉明、严明”的原则,组织好创业板上市委审议会议,做好在审企业和新申报企业的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全力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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