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云涌科技 股票代码:688060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泰安路16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二二年七月
特别提示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涌科技”、“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13,568,74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6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公司业务集中于电力行业的风险
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电力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来源于电力行业的收入占比分别为82.00%、93.53%和88.26%。发行人存在业务集中于电力行业的风险,具体包括:
1、公司业务受到电力行业政策影响的风险
公司终端客户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业务受电网投资规模以及相关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等陆续发布了《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建设的通知》等一系列支持电力行业快速发展的政策。根据国家电网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2014年电网投资额为3,855亿元,到2019年为4,473亿元,国家电网对电网投资增速有所放缓。随着电网投资规模的增速的放缓,电力信息化建设的投资规模增速亦有所放缓,2018年我国电力信息化建设投资规模为785.4亿元。如果未来电力行业相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电力行业投资规模增速进一步放缓甚至投资规模下降,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
2、公司工业安全通信网关设备新标准正式出台时间不确定,导致公司网关类产品面临需求下降、客户流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信息安全产品中工业安全通信网关设备销售收入分别为6,705.64万元、5,186.48万元以及4,679.69万元,整体呈现下滑的趋势,主要系国家电网关于电力领域的工业安全通信网关设备新标准尚未公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关于网关设备的新标准已经处于内部公示阶段,但新产品在正式投入使用之前,还需经过国家及行业相关权威机构的产品资质检测。在符合新标准产品投入使用前,发行人网关产品存在需求下降的风险。
同时,未来随着新标准正式推出,若公司不能持续优化并提升自身网关设备的产品质量,不断满足包括国电南瑞等在内的重要客户网关设备新的定制化需求,则存在网关设备客户流失的风险。
3、电力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周期进入尾声后,公司工业安全态势感知设备面临需求下降、可持续性发展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信息安全产品中工业安全态势感知设备销售收入分别为1,300.58万元、7,962.70万元和16,560.60万元,主要系国家电网对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建设的规划带动了公司该类产品收入的大幅增长。国家电网2017年度发布《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建设公司网络安全监管系统,到2022年底完成存量变电站和并网电厂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的部署。2022年之后,平台建设实施周期将会进入尾声,届时该类产品需求存在下滑的风险。
同时,如果未来不能根据技术发展和客户需求及时进行技术创新,不能持续提供高稳定性的产品,不能开拓该类产品的应用场景和领域,则公司开展该类业务面临可持续性风险,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向非电力领域拓展存在不确定性及让利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非电力领域的收入占比分别为18.00%、6.47%和11.74%,未来公司将在立足电力领域的同时有条件地继续拓展非电力领域。后续公司向能源、金融和铁路等非电力领域拓展存在不确定性及让利风险,具体为:
1、对非电力领域了解不够深入、尚未形成示范效应导致拓展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以定制化为主,针对特定场景进行开发,在电力领域积累了深厚的行业经验并形成了一定的示范效应。但公司进入非电力领域时间较短,了解程度不如电力领域深刻,行业经验和技术积累较少,品牌效应尚未建立,短期内进入其他非电力领域存在一定难度,进而导致向非电力领域拓展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存在让利的风险
公司在电力行业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但公司近几年正处于能源、金融、铁路等领域的开拓初期,作为新进品牌进入新领域(特别是工业信息安全产品),需要一定的资金与时间,甚至在短期内需要采取一定的让利政策来获取新进领域的客户,因此进入非电力领域存在一定的让利风险。
(三)智能档案柜及控制类产品中环境控制系统客户具有偶发性,整体产品收入面临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档案柜及控制类产品的收入金额分别为4,840.04万元、1,785.52万元以及2,520.99万元,整体有所下降;收入的占比分别为35.09%、11.02%以及10.05%,亦呈现下降的趋势。一方面公司智能档案柜及控制类产品中环境控制系统收入变动较大,报告期内环境控制系统收入分别为1,400.25万元、57.70万元和204.95万元,主要系该类产品应用于不同的工业领域,客户的偶发性相对较强;另一方面随着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相应调整产品策略,逐步将研发生产重心聚焦于工业信息安全产品,公司的智能档案柜及控制类产品线有所收缩,收入规模整体有所下降。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很好地把握市场需求,则可能存在该类产品的收入进一步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四)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74.89%、81.92%和58.57%,主要系我国电力行业集中度较高,终端客户主要集中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以及各大发电厂等。其中公司第一大客户国电南瑞作为国家电网信息安全建设重点科研单位,公司对其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44.14%、61.10%和24.60%。若国电南瑞等主要客户的经营效益发生波动,或其未来减少对发行人产品的采购,将会影响公司与国电南瑞等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持续性,进而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历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低,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高,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由于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电力行业客户的采购计划执行需经过立项批复、方案审查、请购申请、合同签订等严格的程序,设备的采购、安装与系统调试等工作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受此影响,公司产品营业收入主要发生在下半年,季节性较为明显。主营业务收入全年的不均衡性,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受上述季节性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主要集中于下半年,导致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相对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841.08万元、9,136.88万元和10,676.10万元,相应得公司存在应收账款的风险。
(六)原材料采购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芯片、存储器、控制系统配件、结构件、其他元器件、电源、PCB板卡,主要原材料占总采购额比重超过70%以上,原材料的供应和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盈利水平。报告期各期,公司芯片的采购金额为2,207.44万元、2,308.01万元和2,746.55万元,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21.63%、24.46%和21.78%,占比较高,芯片的供应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大。公司所采购芯片的终端厂商主要为恩智浦、赛灵思、英特尔等国际知名芯片厂商,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出现极端情况,则可能出现封锁、禁售、限售,进而导致芯片面临断供的风险。虽然国产芯片具有一定的替代性,但目前国产芯片在性能、价格等方面相较国际水平仍显不足,这也是目前国内工业互联网行业发展面临的普遍问题。国际芯片厂商的供应如受限制或发生中断,则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公司所从事业务被下游客户自行开展的风险
公司长期深耕电力行业,从研发、设计到生产已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并通过自主培养等方式形成了稳定的核心技术团队,与下游集成客户形成各自的明确产业分工。但随着工业互联网政策红利和市场的扩张,主流的信息安全厂家开始参与工业互联网的产品研发,加剧了工业信息安全的竞争格局;工业信息安全产业链上下游存在加速协同互动的趋势,尽管短期内对公司影响不大,但长期来看,公司工业信息安全业务存在被下游集成客户整合并购或下游集成客户自行开展的风险,将会导致公司客户流失,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0年6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0]1127号文,同意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86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云涌科技”,证券代码“688060”;其中13,568,744股股票将于2020年7月10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0年7月10日
(三)股票简称:云涌科技,扩位简称:江苏云涌电子科技
(四)股票代码:688060
(五)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60,000,000股
(六)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15,000,000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3,568,744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6,431,256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75万股。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全资子公司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无公司高管或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为75万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298个,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681,256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97%,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78%。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之(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本次发行价格为44.47元/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0,000,000股,上市时市值约为26.6820亿元,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孰低原则,2018年和2019年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4,005.49万元和6,368.74万元,合计10,374.23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019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为25,088.14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发行人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高南、焦扶危。高南持有公司33.75%的股份,焦扶危持有公司22.50%的股份,两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高南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1101081969****6314,汉族,本科学历,应用数学专业,中国嵌入式系统产业联盟执行理事、北京市海淀区第六届政协委员、江苏省科技企业家。1995年至2000年任北京和光达文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03年任北京希望营销中心总经理、2003年至2004年任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首席执行董事、2004年至今先后担任过北京云涌执行董事、郑州云涌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本公司董事长。2015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焦扶危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502031976****4011,汉族,本科学历,精密仪器专业。1998年至2002年任珠海髙瓴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年至2005年任郑州亚速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5年至今先后担任过郑州云涌监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兼经理。2015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上述人员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形。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五、发行人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已经制定尚未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也不存在已经制定且尚在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七、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八、保荐机构子公司跟投情况
(一)保荐机构子公司名称: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二)与保荐机构的关系:保荐机构的全资子公司
(三)获配股数:75万股
(四)获配金额:3,335.25万元
(五)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5.00%
(六)限售安排: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无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44.47元/股
三、每股面值: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41.90倍(每股收益按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3.16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1.06元(按本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4.06元(根据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和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6,7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209.72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7日出具了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3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0年7月7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每股发行费用:4.33元(发行费用总额除以发行股数)
十、募集资金净额:60,209.72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15,786户(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
十二、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15,721,891,500股,对应的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3,677.64倍。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7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3625518%,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5,693,058股,放弃认购6,942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55万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855万股,放弃认购0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6,942股。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天运[2020]审字第9009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内容。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1-3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但已由中天运审阅,并于2020年5月9日出具了《审阅报告》(中天运[2020]阅字第90002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已与浙商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简称为“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为“乙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甲方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但需将存入金额、开户时间、存放期限等基本情况及时电子邮件及传真通知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存款证实书开立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丙方提供存款证实书的电子扫描件。甲方承诺存单到期后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款证实书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乙双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嵇登科、赵晨可以在乙方营业时间内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若因工作需要,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甲方应及时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接受或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下转C3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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