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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殷凤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李钟华女士、郑路明女士、陈扬女士,董事尤劲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权激励专项法律顾问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9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商贴、买方保理担保、开立即/远期信用证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向董事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激励对象窦全亮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拟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和双方签订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书》的有关规定,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8,400股,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调整了回购注销股份相应的数量和回购价格。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16.76元/股调整为11.8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由6,000股调整为8,400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99,792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调整了利润分配和回购注销股份后公司的总股本和注册资本。上述事宜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2,965,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16,142,600元,公司总股本由82,965,000股变更为116,142,600股。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就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股本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后续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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