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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88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转股代码:191029      转股简称:明阳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8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2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明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依据《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调整公式P=(P0+A×K)/(1+K)调整,即“明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目前的12.58元/股调整为12.4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以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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