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ST飞乐 编号:临2020-1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6月19日,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14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对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并于2020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146号)之反馈意见回复》。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对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材料进行了修订,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146号)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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