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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受新冠疫情影响,彼时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2019年财务报表部分期末数据(即2019年12月31日)有所调整,因此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部分科目期初数需相应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不涉及2020年第一季度当期损益,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报告全文及正文中“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进行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更正后:

  单位:元

  二、公司对报告全文中“第四节 财务报表”之“一、财务报表” 进行更正如下:

  更正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更正后: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三、公司对报告全文中“第四节 财务报表”中“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进行更正如下:

  更正前:

  1、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因采用新收入准则引起的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上述调整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因采用新收入准则引起的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上述调整报表。

  更正后:

  1、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因采用新收入准则引起的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上述调整报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因采用新收入准则引起的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上述调整报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更新后)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上述调整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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