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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公司股份的债权人通知

  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0-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0年7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若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公司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8月21日,9:00-11:00, 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双山路1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齐峰

  邮政编码:255100

  联系电话:0533-5439432

  传真号码:0533-6725431

  电子邮箱:jcpc@300233.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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