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9-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0年内控审计机构,任期直至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为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并在香港设立了分所,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情况进行审计。
2、人员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其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14.9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3亿元。2019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6家(含H股),收费总额人民币2.1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人民币99.44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及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人民币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夏玲,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以及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治忠,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景坤,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拟受聘为本公司 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0年内控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夏玲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治忠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景坤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也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过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6.90万元(含税),2020年度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本公司2020年拟定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费用(不含中期审阅费用)为人民币256.90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6.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与2019年度相比,2020年度审计费用不会产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19年的审计工作中能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本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本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0年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本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2020年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0年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与本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0年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股东大会
本次聘任本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0年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0年第三次审核委员会会议纪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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