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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印章事项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20-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前董事长刘玉女士,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的情况下,于2020年5月25日刻制公司多枚印章,包括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同时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公司的营业执照于2020年5月29日亦被非法声明遗失作废。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印章刻章和营业执照管理都有严格流程及制度,如果公司印章丢失或损坏需要重新刻制,或者营业执照遗失需要重新办理,须按公司管理制度及相关审批流程,业务经办部门经办人提出申请,经业务经办部门部长审批、业务经办部门主管副总审批、法务部部长审批、法务部主管副总审批、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的流程后,公司授权同意并出具书面授权书,方可申请重新刻制和办理,且刻制好的新印章和新办理的营业执照应直接交回公司并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及使用。经公司自查,前董事长刘玉女士未履行上述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刻制公司多枚印章,公司已于2020年7月7日向刘玉女士发函,请刘玉女士于接到该函通知后于2020年7月7日15点之前将其刻制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送至公司,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玉女士拒绝归还刻制好的新印章,刻制好的新印章仍在刘玉本人手中。

  公司认为:刘玉女士擅自刻制公司印章行为违反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保留对刘玉女士擅自刻制印章及私自作废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司郑重声明:公司原有全套印章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在公司妥善保管,并一直在正常使用,状态良好,从未遗失。

  目前,公司尚不知晓刘玉及他人是否存在利用上述刻制印章做出有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特别声明:公司被刘玉擅自刻制的全套印章无效,由擅自刻制的印章所签署的一切文件、资料、合同、协议等,均与公司无关,公司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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