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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百利科技

  股票代码:603959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德清通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科源路10号4幢2-60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二年七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清通利的各合伙人产权及控制情况如下:

  北京中经瑞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德清通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新卉为委派代表。

  (三)德清通利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在中国境外也无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上市公司。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百利科技股份。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28,537,6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百利科技总股本490,298,992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德清通利于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7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68,240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500,000股。减持后,德清通利当前持有公司股份24,469,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注:百利科技于2020年6月22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登记完成后百利科技总股本由439,040,000股变更为490,298,992股,德清通利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截止2020年6月22日,德清通利持有百利科技股票27,272,260股,占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5.56%。上表持股比例以总股本490,298,992股为基数计算。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清通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减持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德清通利于2020年6月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600,000 股用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该部分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编号:2020-037)。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德清通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签章):

  日期:2020年7月8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德清通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签章):

  日期: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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