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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0-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股份20,682,200股,该部分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0,490,839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0,682,200股后的股本1,169,808,63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40,943,302.37元。

  2、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40,943,302.365元=1,169,808,639股×0.035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034392元/股=40,943,302.365元÷1,190,490,839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4392元。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0,490,839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0,682,200股后的股本1,169,808,63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40,943,302.37元。

  2、本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于2020年6月9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0,682,2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公司维持每股分配的股息的比例不变。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0,490,839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0,682,200股后的股本1,169,808,63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40,943,302.37元。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1,169,808,639.00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20,682,2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1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7月7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40,943,302.365元=1,169,808,639股×0.035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034392元/股=40,943,302.365元÷1,190,490,839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4392元。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工业园

  2、咨询联系人:何枫、曹小超

  3、咨询电话:010-61712828

  4、传真电话:010-6171282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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