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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苏州骁竣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1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23.8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3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08.0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6.91亿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08.76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34%权益的参股子公司苏州骁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骁竣房地产”)拟接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苏州分行”)提供的12.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苏州骁竣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34%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苏州骁竣房地产提供4.2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苏州骁竣房地产其余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苏州骁竣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苏州骁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04月03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72,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唐云龙;

  (五)注册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爱格豪路19号中汽零大厦310室;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煜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4%股权,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权,苏州亿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权;

  苏州骁竣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34%权益的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苏州骁竣房地产于2020年4月3日完成设立,暂无财务数据。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34%权益的参股子公司苏州骁竣房地产拟接受上海银行苏州分行提供的12.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苏州骁竣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34%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苏州骁竣房地产提供4.2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苏州骁竣房地产其余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苏州骁竣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苏州骁竣房地产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苏州骁竣房地产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苏州骁竣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34%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苏州骁竣房地产提供4.2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苏州骁竣房地产其余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苏州骁竣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故本次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苏州骁竣房地产为公司持有34%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苏州骁竣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34%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苏州骁竣房地产提供4.2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苏州骁竣房地产其余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苏州骁竣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天津融锦欣盛房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23.8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3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08.0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02.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6.9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8.76%。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08.7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77.19%。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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