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0-4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5,145,38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5%)的股东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如山”)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8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6%)。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如山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杭州如山拟减持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如山持有公司股份25,145,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大宗交易方式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公司目前总股本,杭州如山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484,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6%。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杭州如山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拟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价格区间:依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减持计划涉及的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成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杭州如山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2.杭州如山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

  3.杭州如山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敦促杭州如山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杭州如山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