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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功林先生、陈静女士、陈也寒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75,502股,不超过凤形股份总股本5.2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就减持进展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2020-033),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日和2020年6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陈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功林先生、陈静女士、陈也寒先生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日,已减持2,636,1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 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陈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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