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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7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国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国勇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并辞去公司董事会下属投资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国勇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国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李国勇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国勇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李国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李国勇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贾利民先生曾于2012年4月—2018年5月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核查,贾利民先生自2018年5月离任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鉴于贾利民先生个人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各方面情况综合考察,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定再次提名贾利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贾利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贾利民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贾利民先生简历

  贾利民,男,生于1963年,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1995年07月—2000年08月,铁道科学研究院智能系统技术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2000年10月—2004年6月,国家铁路智能运输系统工程中心技术委员会,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12年4月—2018年5月,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10月至今,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交通大学智能系统与安全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

  贾利民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贾利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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