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0-040
900955 *ST海创B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实业”)为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大新华实业共持有公司流通A股116,9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7%。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沪民初3号】,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对大新华实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707-01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沪民初3号】,获悉公司股东大新华实业所持公司流通A股116,928,000股股份现已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大新华实业持有公司流通A股116,928,000股,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16,928,000股(具体冻结情况详见公告编号临2020-009);处于第一次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16,928,000股(具体轮候冻结情况详见公告编号临2020-010);处于第二次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16,928,000股(具体轮候冻结情况详见公告编号临2020-032);处于第三次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16,928,000股。
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大新华实业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轮候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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