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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上接C118版)

  (上接C118版)

  【公司回复】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营业成本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量的数据勾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下滑24.26%,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12.16%,主要是由于2019年度以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抵付应付账款的金额较2018年度下降21,708.67万元,公司在计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时将应收票据背书抵付应付账款金额从中剔除。若将上述金额视同现金支出,则公司2019年度、2018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合计分别为45,737.27万元和62,572.00万元。2019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26.90%,与2019年营业成本同比下降22.81%基本匹配。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意见】

  公司说明2019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同期营收大幅下滑主要是由于2019年度以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抵付应付账款的金额较2018年度下降21,708.67万元所致,我们认为以上说明真实、准确、完整。

  【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当期营业成本的差异具有合理性,与相关会计科目勾稽关系相符。

  12、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2019年的研发费用较高,分别为5200万元、4500万元,均为费用化无资本化。请公司补充披露近两年研发费用对应的具体项目、投入金额、实施进展、形成的成果及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性、会计处理依据。

  【公司回复】

  

  

  

  2、研发费用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性

  2018年-2019年,研发费用分业务情况如下:

  

  2018年、2019年公司研发费用主要投入于消费电子业务,为配合国际大客户,研发费用主要投入于消费电子业务中无线充电隔磁材料的研发打样,该产品于2019年6月进入量产爬坡阶段,开始批量供货,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2,494.09万元。

  3、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依据

  以上研发费用皆为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八条相关规定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研发费用”科目列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意见】

  公司列示了近两年研发费用对应的具体项目、投入金额、实施进展、形成的成果及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性、并说明了会计处理依据。

  我们认为以上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政策。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取得了公司研发支出明细表、在研项目的立项以及进度文件;对公司研发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在研项目的基本情况、支出构成情况以及研发项目各阶段的工艺状况;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研发支出的列支方式,并分析其与收入的配比情况;核查了研发支出列支方式的准确性。

  我们认为公司研发费用核算规范,研发费用的规模与列支与公司当期研发行为以及工艺进展相匹配,研发费用变动趋势与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相一致。

  13、年报显示,2019年度公司账面交易性金融资产约为1.1亿元,其他流动资产约为8000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约为860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资产的具体组成内容、形成原因、分类依据、资金投向、风险评估情况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依据。

  【公司回复】

  1、2019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购买的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收·本嘉利”2019年第2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同业存单、拆出、逆回购以及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等固定收益资产,债券90-100%,现金、活期存款0-10%,该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公司建立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控制安全性风险,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来源于银行主动管理的资产池(包括存放同业、债券投资及回购交易等)投资收益。产品收益与银行管理水平相关,与货币的时间价值和信用风险并不相关。因此该理财产品的合同现金流量并非来源于为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金额之利息。因此,该理财产品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

  2、2019年度其他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2019年度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主要为留抵税额、可以后期间抵扣的进项税和银行理财产品。

  (1)留抵税额为公司增加固定资产产生的固定资产可抵扣税额导致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所致。

  (2)可以后期间抵扣的进项税为公司尚未认证的进项税,公司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

  公司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有关规定,“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3)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明细如下:

  

  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购买的中国农业银行湖州织里支行“汇利丰”2019年第6014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5,000万元(以下简称“农行汇利丰产品”)以及于2019年12月27日购买的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存单1,000万元(以下简称“民泰定期存单”)。农行汇利丰产品主要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低风险投资工具,该两项理财产品分别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与保本固定收益型。公司建立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控制安全性风险,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管理上述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农行汇利丰产品假定在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始终位于参考区间,投资人可获得净年化收益率3.40%;如在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突破了参考区间,投资人可获得净年化收益率3.35%。且该理财产品是不可转让,不可赎回,也不能终止的,企业视同收益率在整个期限内是固定的,而不是每天浮动。因此持有这个理财产品只能是收回合同现金流量,而不是出售,符合摊余成本计量的要求。民泰定期存单,利率期限均固定,因此持有这个理财产品是收回合同现金流量,而不是出售,符合摊余成本计量的要求。因此,该类理财产品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3、2019年度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2019年度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主要为设备工程性预付款项,主要预付对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证监会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第十一章财务报表列报中的案例解析,公司将为购建固定资产而预付的款项,日常会计核算时在“预付账款”科目反映,期末编制财务报表时,分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意见】

  公司列示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具体组成内容、形成原因、分类依据、资金投向、风险评估情况,并说明了相应的会计处理依据。

  我们认为以上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政策。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取得了公司2019年度大额理财产品合同,与公司管理层讨论了理财产品的业务模式,并对理财产品履行了函证程序;我们核对了增值税申报表、固定资产合同、入库验收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复核了大额预付的设备及工程款的采购合同、交易内容、交易类型、往来金额、交付情况等,并对预付设备工程款履行了函证程序。

  我们认为,公司已对2019年末上述资产进行了充分、准确披露,相应的会计处理规范。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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