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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0-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2020年7月8日和2020年7月9日,董事、副总经理吴国明先生增持股份1,300,500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阳先生增持股份1,370,300股,公司副总经理吴文海先生增持股份190,000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董事、副总经理吴国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李阳先生,副总经理吴文海先生。

  (二)本次增持实施前,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情况:董事、副总经理吴国明先生持有3,710,05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6%。董事、副总经理李阳先生持有761,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副总经理吴文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股份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股份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86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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