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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房地产相关日常经营业务委托给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实施管理(详见公告:2019-26),按照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由阳光城负责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后续开发和销售工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项目建设的需要,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阳光城下属子公司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然景观”)、新鸿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天装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2.61万元。

  2020年7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廖剑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上述预计事项,并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本次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1)住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0032(自贸试验区内);

  (2)法定代表人:黄兰天;

  (3)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04年8月19日;

  (5)经营范围:园林景观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古建筑工程、道路硬化、亮光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围栏装卸施工,路灯、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施工;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绿化管理;水污染治理;花卉园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园林工程材料及园艺用品销售;花卉盆景栽培与销售、花卉出租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对金融业、贸易业、建筑业、旅游业、农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

  (6)股权结构:阳光城合并持有其100%股权;

  (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元)

  2、新鸿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住所: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4层179区间(自贸试验区内);

  (2)法定代表人:叶远航;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2年7月23日;

  (5)经营范围:装修装饰工程、装修装饰设计、建筑幕墙工程、建筑幕墙设计、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土石方工程(不含挖掘、爆破)、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设计、施工(以资质证书为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石材的销售;

  (6)股权结构:阳光城合并持有其100%股权;

  (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廖剑锋兼任阳光城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规定,阳光城及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预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阳光城及其下属子公司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新鸿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0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接受关联方阳光城下属子公司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新鸿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景观改造、绿化,精装修劳务服务。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具体结算方式等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正常经营往来行为,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前,已就该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提交了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查验,基于独立判断,事前认可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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