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之专项核查报告(下转C42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主承销商(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针对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进行核查,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19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议案,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并将该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19年10月19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逐项表决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议案。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0年5月14日,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24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2020年第24次会议已经审议同意震有科技本次发行上市(首发)。

  2020年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2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人关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相关事项的审批

  2020年6月8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的10%(关联董事吴闽华、孟庆晓、张中华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下转C42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