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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上接C49版)

  (上接C49版)

  单位:万元

  4、项目主要工艺流程

  该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如下所示:

  5、项目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原材料、辅助材料供应

  本项目生产集成吊顶板材及配套辅料产品,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铝卷、铝材轻钢、包装材料等。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市场供应充足,供应商供货稳定,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2)主要能源供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能源需求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电能。海盐县内水资源和电力资源较丰富,市政供水、供电系统完善,足以保证本项目的用水、用电需要。

  6、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对现有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发行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条例和标准,制定了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环保工作由发行人现有的环保管理人员负责。

  (1)废气治理

  本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无工业废气产生。

  (2)废水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最终由市政处理系统进行集中处理。

  (3)噪音治理

  本项目噪音源主要为剪板机、压力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计划在产生噪声的设备车间装配吸音板或隔音屏;在设备选型工作中将优先采购低噪声设备;在剪板机、压力机等设备中安装隔振基础或铺垫减震垫;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形成噪声。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的降低噪音。

  (4)固体废弃物治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建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废金属、建筑工程废料。废包装物和废金属由公司收集后出售给其他机构进行循环利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工程废料由公司设垃圾箱和垃圾收集点,由市政环卫统一清运。

  本项目已取得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933042400000019)。

  7、项目的选址及占用土地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用地为海盐县武原街道一星工业园区秦联路北侧、蒋家汇港西侧(海盐县18-014号地块),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竞得上述宗地,并获得了浙(2018)海盐县不动产权第0018269号。

  8、项目实施进度与安排情况

  本项目建设周期2年,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的选址、可行性论证、部分土建、设备选型及生产线设计等工作,并已取得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2019-330424-33-03-011581-000号项目备案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基建工程已开始动工,已投入3,908.74万元自有资金用于部分厂房建设工作。相关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9、项目效益预测

  经测算,本项目的各项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项目投产后第一年产能达到50%,第二年产能达到80%,第三年产能达到100%。完全达产后年营业收入为

  25,625.00万元,内含报酬率为24.25%,投资回收期为5.83年(含建设期),项目盈利能力较好。

  (二)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对集成吊顶功能模块产品进行技术升级和产能扩大,实现年产集成吊顶功能模块产品100万件。公司将通过该项目改进集成吊顶配套电器类产品的生产工艺,增强电器类产品的功能,同时研发新类型的电器类产品,使得功能类电器产品能够更好的与集成吊顶板材融合,增强基础模块及配套辅助模块产品与功能模块产品的协同效应,最大程度的提升用户体验。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9,587.79万元,其中5,954.99万元用于厂房建设及装修,1,190.00万元用于生产设备、测试设备等的采购及安装,预备费714.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28.30万元。

  项目总投资估算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项目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投资总额为1,190.00万元,722.00万元用于集成吊顶生产线设备,55.00万元用于信息化设备,313.00万元用于运输设备,安装费100万元。具体设备采购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4、项目主要工艺流程

  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5、项目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原材料、辅助材料供应

  本项目生产集成吊顶配套电器类产品,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灯具、浴霸、换气扇等电器产品的各类零部件、包装材料等。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市场供应充足,供应商供货稳定,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2)主要能源供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能源需求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电能。海盐县内水资源和电力资源较丰富,市政供水、供电系统完善,足以保证本项目的用水、用电需要。

  6、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国家与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及项目投产后,对废气、废水、噪音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进行严格的处理。

  (1)废气治理

  本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无工业废气产生。

  (2)废水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最终由市政处理系统进行集中处理。

  (3)噪音治理

  本项目噪音源主要为电器组装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在设备选型工作中将优先采购低噪声设备;在生产线布置时将生产设备放置于车间中心位置以降低噪声的对外扩散程度;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形成噪声。

  (4)固体废弃物治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建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废电器零部件、建筑工程废料。废包装物由公司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机构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工程废料由公司设垃圾箱和垃圾收集点,经袋装后由市政环卫统一清运;废电器零部件部分由公司出售给其他公司进行再利用,剩余部分由市政环卫统一清运。

  本项目已取得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933042400000030)。

  7、项目的选址及占用土地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用地为海盐县武原街道东至蒋家汇港、南至法狮龙建材、西至法狮龙建材、北至南叶路(海盐县18-092号地块),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竞得上述宗地,并获得了浙(2019)海盐县不动产权第0000694号证书。

  8、项目实施进度与安排情况

  本项目建设周期2年,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的选址、可行性论证、设备选型及生产线设计等工作,并已取得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2019-330424-33-03-011585-000号项目备案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已投入2,404.17万元自有资金用于部分厂房建设工作,相关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9、项目效益预测

  经测算,本项目的各项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项目投产后第一年产能达到50%,第二年产能达到80%,第三年产能达到100%。完全达产后年营业收入为16,500.00万元,内含报酬率为26.42%,投资回收期为5.58年(含建设期),项目盈利能力较好。

  (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投资概算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广告营销及为线下门店新建与改建提供装修支持,估算总投资额为13,935.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935.00万元。其中4,935.00万元用于广告营销,该项目拟全部利用募集资金实施;9,000.00万元用于为线下门店新建与改建提供装修支持,该项目拟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1)广告营销

  单位:万元

  2)线下门店新建与改建装修支持

  按单店平均面积150平方米、补贴单价为500元/平方米计算,为线下门店新建与改建提供装修支持的投入金额为:

  单位:万元

  2、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主要为广告和宣传活动投入以及对新老经销商的门店提供装修支持两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会产生环境污染。

  3、项目效益预测

  该项目中,广告营销子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会大幅提升消费者对公司“法狮龙”品牌的认知,提升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客户忠诚度,改变消费者认为集成吊顶仅用于厨房和卫生间的传统认识,使得集成吊顶更快的向着全屋化、定制化的方向发展。

  为线下门店新建与改建提供装修支持同样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会快速增加公司经销网点的数量,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拓展销售渠道,最大幅度的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该子项目也会改善公司现有经销商的店面形象,从而更好的向全国各地的消费者展示公司产品效果;补贴的发放也将增加经销商对公司的粘性和经销公司产品的信心,对稳定公司主要销售渠道将会起到明显效果。

  综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虽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该项目对稳定公司销售渠道、扩展公司产品市场、提升公司产品认知度和品牌知名度将会起到重要作用,有助于公司未来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多功能的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大楼、新增研发及设计所需的设备及软件、建立新产品展示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等。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额为3,870.68万元。其中3,120.00万元用于研发设计中心大楼建设,398.80万元用于研发设计软件及设备采购,预备费351.88万元。

  具体投资估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3、项目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采购的研发设计设备及软件如下:

  单位:万元

  4、项目能源消耗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能源为水电能源,电能源用于办公场所的正常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电脑与展示屏用电、空调用电等,无特殊工业用电需求。水能源主要用于生活用水,无特殊工业用水需求。

  5、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对环境影响较小,主要有生活废水、废包装物、废弃零部件、施工废料和生活垃圾等方面,对环境污染影响较小。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已取得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933042400000021)。

  6、项目的选址及占用土地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用地为海盐县武原街道东至绿地、南至秦联路、西至蒋家汇港、北至空地(海盐县18-122号地块)。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竞得上述宗地,并获得了浙(2019)海盐县不动产权第0014190号证书。

  7、项目实施进度与安排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971.48万元自有资金用于部分楼房建设工作。

  8、项目效益预测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将产生积极意义,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运营和盈利能力。

  (五)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大幅度增加。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一般通过股东增资、生产经营积累和银行借款等方式予以解决,作为民营企业,公司的资本规模较小,经营积累有限,融资渠道和融资规模都受到较大限制。因此,公司计划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实现公司经营规模、经营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产能将得到进一步扩大,预计年新增营业收入42,125.00万元,产能和营业收入的增长导致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加。

  2、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使用流动资金。

  在资金存储方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进程,在科学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该部分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保障和不断提高股东收益,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资金支付使用。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结构的影响

  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财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率及财务费用大幅降低,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均得到提升。

  (二)对公司业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突出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并结合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公司通过募集资金扩大集成吊顶产品的生产规模,增强规模效应,使公司主营业务优势得到进一步提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将大幅提升现有生产规模,为公司将来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公司要保持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必须具备核心竞争力。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公司拟通过募集资金建设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营销水平,为公司保持核心产品的竞争力以及维持公司在行业内的长期竞争优势服务。

  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将全面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和竞争能力,对公司现有业务起到促进和推动的作用。

  (三)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和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将合计新增集成吊顶功能模块产能100万件和基础模块产能2,500万片及配套辅助模块产能。两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新增销售收入合计42,125.00万元,增加净利润合计6,786.71万元。公司盈利能力的大幅提升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四)对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增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内,由于前期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募投项目发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降低;项目达产后,项目正式运营,收益将逐渐显现,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逐步提高。

  第五节 风险因素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九、特别风险提示”。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商务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公司业务、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供应链融资合作协议。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存在较大影响的尚未完结诉讼或仲裁事项如下:

  1、(2020)浙01民初64号发明专利权侵权纠纷案件

  2019年12月19日,嘉兴奥塔尔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奥塔尔”)以侵害发明专利权为由对发行人、金枫林电器(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枫林电器”)、海盐百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嘉新能源”)提起诉讼,主张三被告存在实施侵害原告专利号为201310464614.0的“吸顶式取暖器的控制电路”发明专利的行为,要求三被告停止实施生产、销售、许诺销售的侵害行为,共同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020年3月12日,金枫林电器、百嘉新能源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201310464614.0号专利“吸顶式取暖器的控制电路”的无效宣告申请。

  发行人于2020年2月28日收到了杭州市中院邮寄送达的诉讼材料,并于2020年3月13日就本案向杭州市中院提交《答辩状》,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020年5月6日,嘉兴奥塔尔向杭州市中院提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将原诉讼请求第2项“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含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300万元整”变更为“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含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000万元整”。

  2020年5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案件编号为4W110138、4W110139《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定于2020年5月29日对金枫林电器、百嘉新能源分别提起的201310464614.0号专利“吸顶式取暖器的控制电路”的无效宣告申请进行远程口头审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申请远程口头审理已结束,尚未宣告结果;杭州市中院案件审理无进一步进展。

  2、(2020)浙01民初135号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纠纷相关诉讼事项

  2019年12月19日,嘉兴巴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巴玛”,系与嘉兴奥塔尔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公司)以侵害发明专利权为由对发行人提起诉讼,主张发行人存在实施侵害原告201530040927.3号外观设计专利“吸顶嵌入式取暖器主机(3)”的行为,要求发行人停止实施侵害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发行人于2020年2月28日收到了杭州市中院邮寄送达的诉讼材料,并于2020年3月13日就本案向杭州市中院提交《答辩状》,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020年3月13日,发行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201530040927.3号外观设计专利“吸顶嵌入式取暖器主机(3)”的无效宣告申请。

  2020年3月16日,发行人本案代理律师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观韬中茂”)向杭州市中院提出了本案中止审理的请求,请求等待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结果确定后再继续审理该案件。

  2020年5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案件编号为6W115022《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定于2020年6月3日对发行人提起的201530040927.3号外观设计专利“吸顶嵌入式取暖器主机(3)”的无效宣告申请进行远程口头审理。

  2020年6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复审、无效宣告程序中电子文件提交回执》,确认已收到观韬中茂提交的201530040927.3号外观设计专利“吸顶嵌入式取暖器主机(3)”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授权委托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电子文件。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申请远程口头审理已结束,尚未宣告结果;杭州市中院案件审理无进一步进展。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发行人: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正华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

  联系电话:?0573-89051928?

  传真号码:0573-86151038

  联系人:王勤峰

  公司网址:www.fsilon.com

  电子信箱:investors@fsilon.com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66

  传真号码:010-59026670

  保荐代表人:王颖、申丽娜

  项目协办人:赵胜彬

  项目经办人:程志、龚骏、杨皓然、赵继琳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负责人:颜华荣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B区2号楼、15号楼(国浩律师楼)

  联系电话:0571-85775888

  传真号码:0571-85775643

  经办律师:吴钢、张雪婷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郑启华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加才、华海祥

  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华开

  住所: 杭州市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A座欧美中心C区1105室

  电话:0571-88216941

  传真:0571-87178826

  经办资产评估师:周敏、费文强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36 楼

  联系电话:021-68870587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华贸中心支行

  户    名: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0200234529027300258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日期:2020年7月15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0年7月20日

  申购日期:2020年7月21日

  缴款日期:2020年7月23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6、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7、公司章程(草案)

  8、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9、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与地址

  1、文件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

  2、文件查阅地址

  发行人: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勤峰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

  电话:0573-8905192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颖、申丽娜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电话:010-59026666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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