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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0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7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2020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丁福如、李明宝、刘敦银、丁佳磊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新增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业务发展的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定价均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交易金额占同期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新增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业务发展的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定价均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交易金额占同期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新增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业务发展的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的定价均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交易金额占同期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新发展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新发展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福如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股东:上海新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9%,丁佳磊持股1%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投资管理,停车场经营管理,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健身俱乐部管理,旅馆,足浴,理发店,日用百货、服装、工艺礼品、旅游用品、花卉批发、零售,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食品流通,烟草专卖零售(取得许可证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末总资产4,515.24万元,净资产2,713.99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71.39万元,实现净利润609.7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关联董事刘敦银兼任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二)上海新发展圣淘沙大酒店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新发展圣淘沙大酒店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福如

  注册资本:2.5亿元

  主要股东:上海新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73.92%,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08%。

  经营范围:特大型饭店“含熟食卤味”、“含生食海产品”、“含裱花蛋糕”,食堂“不含熟食卤味”,住宿,歌舞娱乐场所(卡拉喔凯包房、卡拉喔凯厅)、棋牌室(棋牌包房),理发店、美容店、公共浴室、足浴场所、游泳场(馆),台球室,工艺礼品、服装、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停车场经营管理,本经营场所内从事卷烟、雪茄烟的零售,系统内职(员)工培训,食品流通。

  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末总资产38,803.46万元,净资产23,052.7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87.46万元,实现净利润-1,357.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上海新发展大酒店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新发展大酒店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福如

  注册资本:10,988万美元

  主要股东: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6.36%,AISA PACIFIC GROUP(S) PET LTD持3.64%。

  经营范围:在普陀区长风地区2号地块内从事酒店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音乐茶座、音乐餐厅,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包括客房经营管理、中西餐饮、美容美发、桑拿、SPA、游泳池、健身房、酒吧、KTV、卖品部,会展服务,商务中心,工艺品(文物除外)零售,停车场(库)经营管理,卷烟、雪茄烟的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末总资产68,716.29万元,净资产-10,973.51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550.17万元,实现净利润-6,67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三)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四)上海万枫酒店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万枫酒店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连锋

  注册资本:20万美元

  主要股东:ASIA PACIFIC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股100%。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旅馆,停车场(库)经营,物业管理,健身服务,足浴,美容店,会务服务,日用百货、工艺品(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批发、进出口,食品流通(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末总资产6,394.91万元,净资产2.6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10.13万元,实现净利润700.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三)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五)上海奉贤正阳置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奉贤正阳置业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明宝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要股东:上海新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批发、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末总资产149,173.12万元,净资产48,662.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61.84万元,实现净利润-470.85 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有国家指导价格的,按照国家指导价格确定;没有国家指导价格的,以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为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加成合理的利润确定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新增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业务发展的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产品销售,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考虑到上述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且交易涉及金额较小,因此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资产及业务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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