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4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2,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2,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萍先生无偿为此项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为此项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萍先生无偿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2,0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连带责任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1票回避。关联董事刘萍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接受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2,0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