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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0-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8,826.77万元(含98,826.77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以及2020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根据决议,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橙色风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橙色”)与银行签订了相关协议,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具体购买情况

  (二)协议对方具体情况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对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为银行。

  协议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购买的系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二、本次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0日,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西安光华路支行、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分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路支行,签署了协定存款相关协议(以下简称“《协定存款协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开通了《利多多通知存款业务B类协议》;北京橙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开通了《对公智能通知存款”(B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西安光华路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在交通银行西安光华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611301135013000474117】为协定存款账户;基本存款额度为【100万元整】。

  2、本合同约定的协定存款账户内资金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20日为结息日、21日为付息日, 协定存款账户中协定存款额按人民银行发布的当日适用的人民银行协定存款挂牌利率上浮50%计息,活期存款按当日适用的交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3、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7月10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除非一方于有效期限届满日前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展本合同有效期,有效期自届满日起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次数不限。双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二)公司与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申请签订《协定存款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在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0701013201901210】为协定存款账户;基本存款额度为【伍拾万元整】。

  2、协定存款留存额度部分根据本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协定部分根据本行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以调整日为界分段计息。协定存款利率,根据央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年利率上浮50%。

  3、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7月9日起至2021年7月8日止。

  (三)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342870368428】为协定存款账户;协定存款起存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乙方对账户内存款分层计息,采用每日计息法,计息期内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在每季度末月的20日结息,存款利息于付息日自动转入结算账户。起存金额(含)以内的存款按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出起存金额的存款(即协定存款金额)按人民币协定存款利率计息,乙方挂牌公告的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利率上浮49.5%。

  3、本合同自账户开立后,2020年7月9日起生效,至2021年7月8日期满。

  (四)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签订《协定存款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000026631200033834800】为协定存款账户;基本存款额度为【壹拾万元整】

  2、协定存款按季结息,账户内超过最低留存额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适用的协定存款利率上浮50%;账户内最低留存额以内(含最低留存额)的存款,按结息日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3、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2020年7月10日起至2021年7月9日止,到期后本合同自动终止,账户内的全部款项按合同约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分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6121201040004903】为协定存款账户;基本存款额度为【伍拾万元整】。乙方对超出基本存款额度的协定户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息。

  2、协定户存款利率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 挂牌 (基准/挂牌)利率为基础上浮40%确定。协定存款按日计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本协议终止日不在结息日的,协议终止日为结息日。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自2020年7月10日起至2021年7月9日止。

  (六)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分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6126001040033703】为协定存款账户;基本存款额度为【伍拾万元整】。乙方对超出基本存款额度的协定户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息。

  2、协定户存款利率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挂牌(基准/挂牌)利率为基础上浮40%确定。协定存款按日计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本协议终止日不在结息日的,协议终止日为结息日。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自2020年7月10日起至2021年7月9日止。

  (七)公司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06010401421019652】为协定存款账户;基本存款额度为【伍拾万元整】。

  2、单位协定存款户按季结息,低于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均按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账户余额(日均余额)超过约定的最低留存余额部分,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为年息1.725%,如协议期间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结息日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其低于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均按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

  3、本协议有效期约定为一年,自2020年7月10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止。

  (八)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路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9550880214716600315】为协定存款账户;基本存款额度为【壹拾万元整】

  2、协定存款户按季结息,包含活期存款利息和协定存款利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单位协定存款按“一个账户、一个余额、两个结息积数、两种利率”的方式管理,不分户核算。决定协定存款利率按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7月10日,有效期为壹年,合同有效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变更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续签,续签有效期为壹年。

  (九)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开通了《利多多通知存款业务B类存款存放业务》

  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72150078801000000898】;一旦该账户资金超出最低留存额200万元,对于超出部分的资金,以每笔50万元人民币为单位,按照以下约定自动转存为七天通知存款。

  2、以起息日起的每一个连续的七天期限为一个存款周期。首次起息日为该笔转存资金存入通知存款专用账户之日,每一个支取日为起息日起每一个连续七天期限届满之日。客户特此确认: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内,只要客户在每一个支取日未将存款资金本息支取并转出通知存款专用账户(实际支取),即视为客户同意全额支取相应资金并申请将相应资金继续转存叙作下一个周期的七天通知存款(转存支取),按此,每一个存款周期的支取日均为下一个存款周期的起息日,每一个存款周期的存款资金为上一个存款周期的本息合计。

  3、本协议自浦发银行盖章签署之日起生效,除非客户申请取消或者浦发银行通知客户取消自动转存服务,否则本协议始终有效。自动转存服务一旦取消,对于服务取消之前已经转入通知存款专用账户的各笔转存资金,仍享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服务。如果客户申请指定结算账户的销户,浦发银行有权首先将所有转存资金转入指定结算账户后办理销户,该行为视同所有转存资金的实际支取。

  (十)橙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开通了《对公智能通知存款”(B款)》业务

  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10929587710602】为协定存款账户;基本存款额度为【伍拾万元】,【计息情况】

  2、按月结息(结息周期为每月末最后一天至下月末倒数第二天,每个计息周期最后一日为结息日),具体计息规则为:

  (1)账户组每日余额(指主账户及子账户的每日累计余额,下同)不足起始金额则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账户每日余额超过起始金额(含)但连续不足7天则按1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

  (2)账户组每日余额超过起始金额(含)且连续超过7天,首先从第一个超过起始金额日开始每7天分段,不足7天的段按1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7天的段按照7日内余额的最小值为基数以7天通知存款利率按7日计息。同时,各日的余额在扣除相应基数后,剩余额大于等于通知存款起始金额的各日,剩余额按1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剩余额不足通知存款起始金额的,剩余额按照活期利率计息。

  3、本协议有效期约定为一年,自2020年7月9日起至2021年7月8日止。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北京橙色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开展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此同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额度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0日,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西安光华路支行、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分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路支行,签署了协定存款相关协议(以下简称“《协定存款协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开通了《利多多通知存款业务B类协议》;北京橙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开通了《对公智能通知存款”(B款)》。

  五、风险提示

  1、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业务回执》《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协议》;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新客固定持有期JG6007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电子回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通知存款业务B类》;

  3、《北京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七天通知存款单》《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账户开户申请书》;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5、《中信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凭证/客户回单》;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7、《北京银行协定存款合同》;

  8、《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书》;

  9、《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10、《招商银行开通对公智能通知存款(多账户)协议业务》。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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