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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30,810,3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2.0681%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2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容百科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3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2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0.00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3名,持有限售股共计230,81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681%,将于2020年7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43,285,7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737,06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2,548,633股。

  2020年1月22日,锁定期为6个月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计2,462,933股上市流通。截至2020年1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443,285,7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3,2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085,700股。

  自上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禁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承诺如下: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上述股东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二)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满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州海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台州通盛锂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欧擎富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哥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金浦临港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直接与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王顺林承诺: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企业/本人作出的关于股东持股锁定期限的承诺;

  2、在本企业/本人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企业/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本企业/本人将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本人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总数;

  5、本企业/本人承诺,本企业/本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期间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6、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股份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限售对象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容百科技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限售规定。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容百科技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容百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30,810,3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2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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