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080
股东孙清焕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86号)的核准,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了26,600,17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66,001.77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0 号”文同意,公司266,001.7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1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木森转债”,债券代码“12808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9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于2020年6月22日开始转股,截至2020年7月10日转股数量为 1,607,71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
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孙清焕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拟减持数量不超过76,630,112 股,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进行,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7月10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孙清焕先生通知,孙清焕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在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0日期间,共计减持11,8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2%。由于公司本次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1,277,168,540股增加至1,278,776,258股,导致孙清焕先生持股比例被稀释,本次孙清焕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变动超过1%。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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