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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3            股票简称:天润工业             编号:2020-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邢运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副董事长孙海涛,董事徐承飞、刘立、周先忠作为激励对象均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27,925,428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6,368,988股后的股本1,111,556,4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截至2020年7月10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939元调整为3.905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251元调整为10.217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1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北京安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详情刊载于2020年7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安生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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