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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41版)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32,083.88万元、153,134.93万元和188,460.94万元,保持增长趋势,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85,522.15万元、104,056.39万元和122,788.60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4.75%、67.95%和65.15%。报告期内,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结构合理,资产规模持续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74,406.68万元、86,667.13万元和111,024.7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48%、98.13%和90.31%;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组成,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长期借款。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4,168.64万元、137,758.99万元和183,737.4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LED背光源销售收入和电容式触摸屏加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材料销售收入,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68%、98.95%和99.1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8%,主营业务突出。

  (三)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07,991.84万元、147,734.74万元和199,717.44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07,389.92万元、146,489.18万元和198,495.1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06%、106.34%和108.03%,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95,505.47万元、114,906.29万元和180,793.69万元,主要为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486.37万元、32,828.44万元和18,923.75 万元。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89.40%、267.10%和131.10%,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主要受非现金支出的折旧摊销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变化综合影响。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68.33万元、-5,190.18万元和-16,626.47 万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5,180.83万元、5,191.37万元和16,687.75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支出主要用于产能扩增和赣州宝明厂区建设等,公司投资活动主要围绕主营业务展开,报告期内的资本性支出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的提高。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396.14万元、-28,919.18万元和-1,782.50 万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分别为27,000.00万元、28,400.00万元和46,000.00 万元,主要为通过银行融资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33,396.14万元、57,319.18万元和47,782.50 万元,主要为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支付的现金。

  十一、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于2011年6月29日召开的创立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8年4月30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计3,500.00万元。审核期间,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计3,465.94万元。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股票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2、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2)报告期内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说明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3)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若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并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弥补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之后有可分配利润的,且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但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前款提及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5、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十二、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有1家全资子公司为宝明精工(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19年6月21日出具的说明,宝明香港已完成注销程序予以解散。)。其中,宝明精工下设2家全资子公司分为宝明显示、赣州宝明,1家控股子公司为宝美显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宝明精工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宝明精工的总资产为63,025.16万元,净资产为3,881.52万元,2019年度宝明精工的净利润为-326.26万元。

  (二)宝明香港(已注销)

  

  截至报告期末,宝明香港已完成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三)赣州宝明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赣州宝明的总资产为23,233.31万元,净资产为690.98万元,2019年度赣州宝明的净利润为199.88万元。

  (四)宝明显示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宝明显示的总资产为5,962.43万元,净资产为1,441.17万元,2019年度宝明显示的净利润为134.82万元。

  (五)宝美显示

  

  注:①MOREENSCO.,LTD为一家依据韩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地址为大韩民国庆尚北道龟尾市,主要从事制造、销售手机触控面板业务;②KYEJONGCHUN(田桂宗)为韩国公民,1970年出生,护照号码为M80797612。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宝美显示的总资产为780.35万元,净资产为-1,794.99万元,2019年度宝美显示的净利润为-10.95万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总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3,4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的25%。公司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上述项目总投资约为94,956.84万元,预计使用募集资金70,693.33万元。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项目需要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先期进行投入,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三个项目于2018年8月进行了备案更新,并于2018年12月进行了环评更新。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LED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宝明精工,建设内容为购置先进成熟的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扩建并升级现有的LED背光源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将新增6,000万片/年LED背光源的产能,有利于公司产品布局,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二)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宝明精工,建设地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部综合产业园,建设内容为电容式触摸屏生产厂房等,扩充公司的电容式触摸屏生产线,形成年产ITO镀膜68万片/年、高阻膜200万片/年生产能力的生产基地。本项目总投资额为41,512.15万元,建设期为2年。本项目建成后,电容式触摸屏产品生产能力将大幅提高,可满足市场及客户快速增长的需求,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宝明精工,地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部综合产业园。本项目将新增建设面积2,5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研发大楼及配套设施,包括化学实验室、电性实验室、光学及物理实验室、实验品仓库等,主要用于研发LED背光源及电容式触摸屏产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公司除了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之“八、重大风险因素”所披露的风险之外还具有如下风险:

  (一)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7,305.62万元、36,130.03万元和46,426.8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68%、26.23%和25.2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均超过97%,且主要为京东方、天马、信利等综合实力强、信誉度高的知名企业。若公司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仍有无法收回的可能性,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263.85万元、7,432.20万元和10,835.65 万元,存货账面价值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49%、7.14%和8.82%。公司主要执行“以销定产”政策,以此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有效控制库存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每年年末根据市场发展前景、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情况以及客户的业务规划制定销售计划,从而确定生产、采购计划,并按照月度、季度进行调整。如果客户订单无法执行,或者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一步降低,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三)部分原材料进口依赖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种类较多,其中部分原材料依赖进口。如果未来进口原材料供应商因意外事件出现停产、经营困难、交付能力下降、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或者出现汇率波动等情形,将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同时,如果原材料出口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贸易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发生贸易壁垒、政治风险,将可能对公司原材料的供给保障产生不利影响。

  (四)手机终端产品出货量持续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所生产的平板显示器件90%以上运用于智能手机领域。根据权威机构IDC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合计14.66亿台,相比于2016年全球出货量下滑0.51%,系智能手机市场有史以来首次出现下滑;2019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合计13.71亿台,相比于2018年全球出货量下滑2.41%。虽然国产智能手机厂商华为、小米、OPPO和vivo等逆势实现了销量的攀升,持续提升全球市场份额占比,但如果未来终端市场消费者需求持续疲软,全球终端产品出货量进一步走低,对背光源及触摸屏需求减少,将会对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五)产品价格水平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最终应用于移动智能终端,移动智能终端行业具有产品更新升级快、成熟产品价格下降快的双重特点,大多数消费电子产品从上市开始价格就不断下降,同一款产品的降价影响会逐级向产业链上游传导。因此,公司需要通过不断提升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提高规模生产效率和产品良品率、采购性价比较高的原材料、拓宽产品线、开发应用新产品,方能应对行业产品价格下降的趋势。若未来公司未能持续开发新产品或由于宏观经济景气度、居民可支配收入、技术革新、消费习惯等原因导致产品价格水平下降,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六)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技术开发和创新依赖于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起来的核心技术以及掌握、管理这些技术的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在目前市场对技术和人才的激烈争夺中,如果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流失,公司的核心技术可能被泄密或侵权,公司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七)人力资源不足及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的竞争优势之一系基于公司研发团队迅速掌握先进技术并转化为规模化生产的能力,以及公司对采购、生产、销售流程的有效管理,这依赖于公司优秀的研发团队、生产团队和管理团队。根据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对优秀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营销人才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本次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业务、人员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对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面临留住现有人才以及引进新的高端人才的双重任务。如果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能力不能相应提升,则存在一定的人力资源不足及人才流失风险。

  (八)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客户多为行业内知名企业,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公司亦将原材料品质作为考核供应商的关键指标之一。公司产品生产需要高精密的生产设备及超洁净的生产环境,制造工序较多,工艺复杂,加大了质量控制难度。为此,公司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公司成立初期即导入ERP管理系统,并陆续引进六西格玛管理工具进行流程优化和再造,从研发、设计、采购、生产等各环节全程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管控。报告期内,公司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实施良好。但是随着下游客户对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产品质量管控难度将越来越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执行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公司将面临产品质量控制及由此导致的损耗增加、成本上升的风险。

  (九)税收优惠风险

  2014年7月,公司取得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公司2016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7年10月31日,公司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016年12月9日,宝明精工取得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2019年12月,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1944002445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报告期内宝明精工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4号)规定,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赣州宝明符合条件,2018年、2019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如果发行人及子公司宝明精工未来不能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上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发行人及子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将会对发行人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十)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公司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但由于募集资金到位至项目建成需要一定时间,且在项目建设投产一段时间后才能达到预计水平。同时,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成本,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存在下降风险。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虽然经过了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导致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中投入的固定资产将在一定期限内计提折旧,如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上述费用的发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有效的利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运营能力,降低财务费用,从而提高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但是,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挥作用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将会因本次发行而有所摊薄。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十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军,其直接持有公司1,640.00万股股份,通过宝明投资、汇利投资控制公司4,712.63万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352.63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61.40%。基于该股权结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从而对公司董事会的构成、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业务发展方向、股利分配政策等决策施加重要影响。不排除实际控制人的利益与少数股东的利益不完全一致的情形出现,进而产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十四)劳动用工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宝明精工、宝明显示、宝美显示在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较强的岗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作为其用工的补充方式。

  公司报告期内存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违反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由于业务量增加,交货期紧,用工不足且自主招工困难,公司采用了劳务派遣作为补充用工方式。公司后续逐步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规范,包括增加正式合同工、增加自动化设备投资等,逐步降低部分岗位对劳动力的依赖,相应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就劳动用工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已出具书面承诺,本人将督促宝明科技及其子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公司用工,将劳务派遣用工总数保持至用工总数的10%以下;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劳动用工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本人将全额补偿宝明科技、宝明精工、宝明显示、宝美显示、赣州宝明因此遭受的损失。

  由于招工难的问题客观存在,后续存在特定时期用工不足而影响生产经营的风险,若公司彼时无法有效控制劳务派遣用工人数的比例,可能导致劳务派遣员工人数比例超标的风险。

  (十五)资产抵押风险

  为取得银行借款,宝明精工将其部分资产抵押给银行为公司提供担保。报告期末,宝明精工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的账面价值占全部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73.16%和52.36%。如果公司出现经营困难而无法及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上述资产将有可能因抵押权行使而被处置,从而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还受股票供需关系、国家政治经济政策、宏观经济状况、投资者的心理预期以及其他不可预料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不可预见性。

  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公司股票前,不但应了解本节所列明的与公司相关的各项风险,也应当充分了解股票市场的固有风险,对股票市场的风险性要有充分的认识,在投资公司股票时,除关注公司情况外,还应综合考虑影响股票的各种因素和股票市场的风险,以规避风险和减少损失,并做出审慎判断。

  (十七)不可抗力风险

  重大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将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或者使公司财产造成损失,或导致股票价格波动。2020年初,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月27日发布了《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28日发布了《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公司采取了相关措施积极应对,尽量减少因上述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由于目前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朗,疫情如进一步持续,可能会对智能手机消费需求、公司生产计划等方面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十八)盈利预测风险

  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对此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30Z1047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82,347.78万元,较 2019年下降0.76%;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1,150.82万元,较 2019 年下滑22.77%;预计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759.69万元,较 2019年下滑19.76%。尽管公司2020年度盈利预测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是由于:(1)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2)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形势和市场行情具有不确定性;(3)国家相关行业及产业政策具有不确定性;(4)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公司2020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二、重要合同

  (一)采购合同

  公司与供应商采用签订框架协议加订单或直接下订单两种方式确定业务关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履行的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框架协议如下:

  

  注:按照2019年12月31日100日元对人民币6.4086元汇率计算

  (二)销售合同

  公司在与客户的合作过程中,一般先行签订框架协议,对销售的范围、价格、交货期、技术、质量、违约责任等进行一般性约定;再由双方以订单的形式,具体约定销售的数量、价格及交货时间等,双方根据订单完成交易。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年度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框架协议/合同如下:

  

  注:1、上述协议若有效期为一年,此等协议若双方均没有在有效期届满2个月前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合同将自动延续一年,以后以此类推。但如果本合同生效前,乙方已为甲方加工生产产品的,则本合同对该产品同样有效。

  2、除非本协议一方在原定期期限或延长期届满前至少九十天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将自动延期两年。

  (三)金融合同

  1、授信合同和担保合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授信合同及对应的担保情况如下:

  

  2、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借款合同及担保情况如下:

  

  3、银行承兑合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银行承兑协议如下:

  

  4、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协议

  2018年7月10日,宝明显示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署《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总合同》,编号平银战客六国内证福费廷20180710第001号,约定在延期付款信用证方式下,平安银行在收到开证行真实、有效的到期付款确认书后,从宝明显示处无追索权地买入未到期债权。合同持续有效,但平安银行认为需要重新签署的,宝明显示应予配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发生的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如下:

  

  5、应收款链平台业务

  2019年4月19日,发行人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应收账款链平台业务合作协议》,约定发行人作为基础交易的付款人或收款人时,可在协议有效期内基于真实交易合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应收链平台签发最高额度为5,000万元的应收账款。2019年5月7日,发行人向宝明精工签发编号为YSZK20190507082300号《应收账款信息单》,金额3,000万元,到期日为2019年11月7日。宝明精工、李军根据编号为(584900)浙商银高保字(2019)第9999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对该笔应收账款提供保证。2019年5月10日,宝明精工与浙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宝明精工以29,245,833.33元的价格向浙商银行转让编号为YSZK20190507082300号《应收账款信息单》。转让后,浙商银行成为该应收账款的新持有人并获得应收款的全部权利。根据(584900)浙商银高保字(2019)第9999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宝明精工、李军对该笔应收账款提供连带保证。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担保的情况。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对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尚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如下:

  1、赣州宝明与王细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0年1月9日,公司收到王细龙向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的《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赣州宝明:(1)支付剩余工程款约1,336.71万元;(2)归还工程履约保证金25万元;(3)支付提前解除合同损失赔偿金约872.58万元;(4)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双倍利息(8.7%)支付逾期违约金,截止到2019年9月1日,支付逾期违约金48.45万元。该案号为“(2019)赣07民初251号”,原告王细龙于2020年4月29日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诉,赣州中院于4月30日作出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目前本案审理程序已结束。

  (二)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及摘要的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在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在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所在的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询时间

  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00-11:00,14:00-17:00。

  四、查阅网址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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