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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7.16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7.01元/股

  利群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0年7月20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股份”)于 2020年4月1日公开发行了 18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 2020 年 4 月 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利群转债”,转债代码为“113033”,初始转股价格为 7.16/股。转股期限:2020年10月8日至2026年3月31日。

  根据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分配方案如下: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根据公司披露的股份回购预案,如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发生股份回购,则所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0,506,300股,公司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839,994,160股为基数(总股本860,500,46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0,506,300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本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在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派发现金股利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 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39,994,160×0.15)÷860,500,460≈0.146 元/股。

  根据调整公式,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利群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16元/股调整为7.0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2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利群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本次调整无需进行交易或者转股停牌。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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