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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113           股票简称:ST华鼎          公告编号:2020-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11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邹春元、廖新辉、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9年9月4日公司变更为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通维投资”)关于其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交易确认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2018年6月,邹春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37,150,000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2018年6月8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8月6日;廖新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37,150,000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2018年6月8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8月6日(详见公司公告:2018-043)。近日,邹春元、廖新辉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两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将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21年6月3日。

  2、2019年3月,邹春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16,970,000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2019年3月5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6月4日(详见公司公告:2019-014)。近日,邹春元就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将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20年9月4日。

  3、2019年4月,通维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40,000,000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2019年4月15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6月15日(详见公司公告:2019-031)。2020年4月15日通维投资就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将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20年7月15日。

  邹春元、廖新辉、通维投资互为一致行动人。截止到本公告日,邹春元、廖新辉、通维投资三方共持有公司股份185,982,191股,占公司总股本(1,141,481,073股)的16.29%。其中质押股份185,982,191股,占三方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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