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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073

  

  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肉食”或“发行人”)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或“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或“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联合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8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可转债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7月13日(T日),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在2020年7月13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在2020年7月13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联合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7月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联合主承销商包销。

  4、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联合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5、本次可转债发行包销的基数为95,000万元。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95,000万元的部分由联合主承销商包销。联合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联合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28,5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合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将与发行人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债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龙大肉食公开发行9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已于2020年7月13日(T日)结束。根据2020年7月9日(T-2日)公布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龙大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95,000万元(共计950万张),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均为2020年7月13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龙大转债总计699,903,100元,即6,999,031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73.67%。

  (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根据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龙大转债为2,500,969张,按照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9张由联合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债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可转债为250,096,000元,即2,500,960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26.33%,网上中签率为0.0033538774%。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购数量为74,569,211,990张,配号总数为7456921199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7456921199。

  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7月14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于2020年7月15日(T+2)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龙大转债。

  本次可转债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9张由联合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龙大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0年7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材料。

  五、发行人、联合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

  电话:0535-7717760

  联系人:徐巍

  2、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电话:010-86451024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3、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010-6083 7529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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