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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7公告编号:2020-05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59,609,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7%。

  2、本次盈峰控股质押100,0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7.81%,占公司总股本的3.16%,用于可交换债券交换标的股票或为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质押担保。本次质押后,盈峰控股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07,577,365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85.53%,占公司总股本的9.72%。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1,121,8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6%,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388,526,92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6.35%,占公司总股本的43.9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盈峰控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盈峰控股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332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盈峰控股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首期发行金额为5亿元。

  近日,盈峰控股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之股票质押担保合同》,盈峰控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质押专户名称为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以下简称“质押专户”),并按要求将其持有的100,000,000股本公司股票从其证券账户划入质押专户,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7.81%,占公司总股本的3.16%。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上述解除质押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三、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上述质押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过户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四、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融资款项将全部用于满足盈峰集团归还银行融资所需。

  2、截止本公告日,盈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为1,388,526,922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96.35%,占公司总股本的43.90%,上述质押股份均为其自身融资质押股份。

  未来半年和一年内,盈峰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2,156.954万,占盈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44%,占公司总股本的3.84%,对应融资目前余额为0万元。拟于2020年7月办理解质及重新质押。未来半年后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盈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盈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

  (1)公司实际控制人

  何剑锋先生,中国公民,住所为广东省佛山市,最近三年任职盈峰控股总裁,控制的核心企业为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何剑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可以通过资产抵押、股权质押、银行授信等方式实现融资,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

  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盈峰”),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L0657,办公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法定代表人为魏霆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宁波盈峰无对外融资,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宁波盈峰为盈峰控股全资子公司,具体经营数据参见盈峰控股。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以及办公地址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居民委员会怡兴路8号盈峰商务中心二十四楼之六,法定代表人为何剑锋先生,注册资本为4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对各类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服务、软件服务;影视制作、策划(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广告策划与制作;艺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收藏品的鉴定、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展览策划; 孕婴童用品、服装服饰的销售;除以上项目外的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商业信息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环卫设备、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环境监测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设备租赁;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回收利用、运输、处理服务;承接:环境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通风机、风冷设备、水冷设备、空调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新型材料装备及制品的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生产制造类项目由分公司经营)

  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3月末,盈峰控股当前有息借款总余额为2,082,873.48万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411,165.68 万元,未来半年至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614,291.87万元。

  盈峰控股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综合考虑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股东自身的资金实力等因素,目前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6、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具体用途和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盈峰控股本次质押股份10,000万股,本次股份质押是在归还前次质押贷款并解除质押后,再办理质押融资。本次质押10,000万股,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盈峰控股外部评级级别为AA+,可以通过直接融资手段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以满足公司发展资金的需要,这也为公司按期偿还融资提供有力支持。盈峰控股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将来源于自筹资金、项目未来现金流或项目资产增值变现。

  7. 高比例质押股份的原因及平仓风险说明

  宁波盈峰于2017年6月27日购买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环境”)51%股权,宁波盈峰质押中联环境的股权用于支付股权款。2018年11月26日,盈峰环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8名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中联环境100%股权。宁波盈峰持有中联环境的股权最终为持有盈峰环境股份1,017,997,382 股,该股份占盈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盈峰环境股份1,441,121,828股的70.64%。上述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截至本公告日,盈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形,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其将会采取提前还款、追加质押物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控股股东与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股票质押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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