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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退市银鸽    公告编号:临2020-08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目前仍在调查过程中。

  ● 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截至2020年7月14日已交易3个交易日,剩余27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经营活动基本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根据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等重大事项,以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三)公司于2020年7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7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三、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风险

  公司于2020年7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7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截至2020年7月14日已交易3个交易日,剩余27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三)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风险

  2020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4号);5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豫调查字2020017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四)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股东股权被质押、冻结及相关事项

  2019年4月4日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768,870,054股股份被相关法院四次冻结。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冻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3、临2019-051、临2019-061、临2020-068)。

  (六)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等事项

  公司因各种原因产生一系列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临2020-026、临2020-081、临2020-084)。公司未来可能还将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不确定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经自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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