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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0-030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物流”)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大新华物流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1,436,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7%,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02,006,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6%。

  公司于近日获悉,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冻结公司股东大新华物流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6,132,800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该裁定启动协助冻结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3日、2020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大新华物流因

  前期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出现违约情形,华融证券启动股票违约处置程序。大新华物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执行冻结当日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000,000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轮候冻结大新华物流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3,132,80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轮候冻结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配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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