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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0-03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赵坚先生、刘景燕女士,高管镇千金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赵坚先生、刘景燕女士,高管镇千金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410,000股、290,00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2,200,000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35%。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收到公司董事赵坚先生、刘景燕女士,高管镇千金女士关于《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赵坚、刘景燕、镇千金

  (二)股东持股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赵坚先生、刘景燕女士、镇千金女士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取得。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赵坚先生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刘景燕女士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镇千金女士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赵坚先生、刘景燕女士、镇千金女士作为公司董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该项承诺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日,赵坚先生、刘景燕女士、镇千金女士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赵坚先生、刘景燕女士、镇千金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赵坚先生、刘景燕女士、镇千金女士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赵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刘景燕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3、镇千金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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