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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7月7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员工购房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员工福利体系,更好地吸引和激励核心人才,建设稳固的人才战略体系,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设立“员工购房专项基金”,以免息借款的方式为员工在长期工作地购买首套商业住房自住时的首付款提供支持。为明确“员工购房专项基金”的管理与实施,公司制订了《员工购房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制订《员工购房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支持,有利于稳定公司的人才队伍。该办法在充分考虑员工履约能力的基础上制订,风险可控。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同意公司制订的《员工购房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订<员工购房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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