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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0-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7月7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介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由于经营活动需要,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实际授信额度、期限以及采用的担保方式等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和商业汇票等业务。以下银行授信额度申请均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提名,公司拟聘任党哲女士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负责公司的内审工作,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公司原内审负责人吴理让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职,其将不再担任内审负责人等职务。

  党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并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监事会监事议案。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合法合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股东大会审议权限,因此,董事会同意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监事会监事。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20年7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简历:

  党哲,女,198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2014年11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前海中金集团,任财务经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在瑞和股份任成本部经理。党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党哲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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