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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0-1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彩虹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及沈少玲女士共同持有彩虹集团100%股权,彩虹集团目前已进入破产程序并已选任破产管理人。根据咨询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的意见,彩虹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后,其所持有的股票仍然具有投票权,但是行使投票权的权利在接管彩虹集团的破产管理人,彩虹集团投票意向 为破产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行使,陈永弟先生无法影响彩虹集团投票意向。

  截至公告披露日,彩虹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1,657,976,37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65.60%。

  三、其他说明

  1、截至公告披露日,彩虹集团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情况,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取的数据外,公司尚未知悉具体原因。

  2、截至目前,彩虹集团及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暂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但被冻结股份未来是否会发生司法处置目前无法预计,上述不确定事项可能会影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并积极督促彩虹集团及陈永弟先生妥善解决冻结事宜。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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